諧波補償選集中補償還是就地補償?
發布時間:
2021-09-15
咱們做任何電氣設備的調整,核心都是為了實現特定目標。就拿諧波補償來說,到底選 “集中補償” 還是 “就地補償”,關鍵得看咱們的核心需求是什么。
一、先明確目標:是滿足供電局要求,還是解決設備自身問題?
首先得想清楚,咱們做諧波補償最想解決什么問題 —— 是單純滿足供電局的考核標準,還是要解決現場設備的安全隱患?這兩個目標,對應著完全不同的補償方案。
1. 若目標是 “滿足供電局要求”:優先選集中補償,成本最低
供電局對諧波有明確考核,通常只盯著一個特定點位(比如文中的 A 點),要求這個點的諧波不能超標;至于 A 點之下其他地方的諧波情況,影響不大。這種情況下,在 A 點做 “集中補償” 是最優選擇,最大的好處就是成本最低。
舉個例子就好理解了:假設 A 點之下有 B、C、D 三個點位,分別對應 1 號、2 號、3 號三臺設備。如果選 “就地補償”,大家習慣的做法是 “一臺設備配一臺 APF(有源電力濾波器)”—— 比如每臺設備需要 100A 的 APF,那 3 臺設備就得裝 300A 的總容量。
但如果選 “集中補償”,把 APF 裝在 A 點這個總位置,往往20A 的容量就夠了。為啥差距這么大?主要有兩個關鍵原因:
- 原因 1:設備不會 “同時工作”,就地補償會浪費容量
不是所有設備都會一直同時開 —— 比如 1 號設備沒開,只開 2 號和 3 號,那給 1 號配的 APF 就會閑置,相當于白白浪費了一部分容量。所以從容量需求來看,“就地補償” 需要配的總容量,肯定比 “集中補償” 多。
- 原因 2:諧波會 “相互抵消”,集中補償不需要那么大容量
每臺設備產生的諧波(比如都是 100A 的五次諧波),并不是簡單疊加的 —— 它們像 “有方向的矢量”,相位角不一樣,疊加時會相互抵消一部分。
比如 2 號和 3 號設備都產生 100A 的五次諧波,因為相位角不同,兩者疊加后的總諧波電流,會比 100A+100A=200A 小很多;極端情況下(比如給設備裝 12 脈波變壓器,讓 1 號和 2 號的相位差 30 度),這兩個諧波甚至能完全抵消,總諧波變成 0。
實際場景中,就算不特意調整相位,多臺設備的諧波疊加后,也會自然抵消一部分。所以把 APF 裝在 A 點做集中補償,不需要太大容量就能滿足要求。
2. 若目標是 “解決設備自身安全問題”:必須選就地補償
如果現場設備已經出現了安全隱患 —— 比如 2 號設備的開關總燒、電纜發熱,那不管成本多少,都必須在 2 號設備這里做 “就地補償”。
因為這種情況下,“集中補償” 完全沒用:就算 A 點的諧波達標了,2 號設備附近的諧波依然存在,開關燒毀、電纜發熱的問題還是解決不了。
要知道,諧波治理的核心意義,首先是保證整個系統的安全。雖然裝 APF 會有 3% 左右的損耗,諧波治理本身不 “節能”,但一旦設備因為諧波出了事故,造成的損失會比裝 APF 的成本高得多 —— 所以這種時候,就地補償是唯一能解決安全問題的選擇。
相關新聞
關注公眾號
廣東光達電氣股份有限公司
電話:0757-22227758
郵箱:gdgddq@126.com
網址:www.womenworld.com.cn
地址: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杏壇鎮高贊村杏壇水鄉大道613號三棟